| 索 引 号: | 01294771X/2026-09072 | 信息分类: | 工业、交通 / 公示公告 / 公告 |
| 发布机构: | 南京市交通运输局 | 生成日期: | 2026-02-02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 信息名称: | 关于送达《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的公告 |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行政许可;决定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营部;道路运输;交通运输;具体内容;联系地址;执法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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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送达《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的公告
秦淮区堃堃道路运输服务经营部: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由于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案号:宁交路执撤[2025]001号),现向你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本公告送达的《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案号:宁交路执撤[2025]001号)具体内容附后,受送达人可到我局领取书面文本。
交通行政执法机构联系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东方城108号B座
邮编:210000
联系人:陈沛 联系电话:025-89608180
附件:撤销行政许可告知书(案号:宁交路执撤[2025]001号)。
南京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2月02日
苏公网安备 320102020104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