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我市儿童免费乘坐公交车、地铁、轮渡身高标准的通知
责任编辑:市交通运输局
文章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09-07-03 10:10 阅读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市各公交企业、地下铁道有限责任公司、轮渡公司: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国儿童的平均身高大幅提高。目前我市儿童免费乘车的身高标准仍按照1993年12月20日国家建设部和公安部《城市公共交通车船乘坐规则》(第31号令)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执行,即身高110厘米(含)以上的儿童必须购票。
为让儿童享受免票的优惠政策,最大限度地保障儿童权益,让他们感受到党和国家的关怀,根据卫生部提出的计算儿童身高的标准(儿童身高=年龄×7+80),综合儿童身高增长的趋势,结合其它城市调整儿童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身高的做法,经研究,我市调整儿童免费乘坐公交车、地铁、轮渡身高的标准:自2009年8月1日起,我市身高1.3米(含)以下的儿童免费乘坐公交车、地铁和轮渡。
各相关单位要做好宣传工作,并对相关衡量身高标准的设施进行必要的改造,相关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上述标准执行。
特此通知。
二○○九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