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南京市交通运输局网站

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 | 无障碍阅读
南京市交通运输局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规范性文件库

关于印发南京市老年人免费乘坐车(船)管理规定的通知
责任编辑:市交通运输局    文章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08-08-22 14:25  阅读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2008年8月22日宁公用字〔2008〕319号 宁民老〔2008〕185号 宁老龄办〔2008〕15号文件发布  根据2020年11月26日宁交规范〔2020〕2号文件修改)



各区(县)政府,城建集团:

为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助老的传统美德,构建和谐公共交通体系,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老年人优待和服务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自200871日起,南京市7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本市公共交通工具。为方便我市老人办理免费乘车(船)卡,维护免费乘车(船)秩序,确保安全优质服务,现将《南京市老年人免费乘坐车(船)管理规定》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南京市各区、县办理敬老卡的常设工作点及联系电话

南京市市政公用局                南京市民政局

南京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八年八月二十二日

南京市老年人免费乘坐车(船)管理规定

200871日起,南京市7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本市公共交通工具。为方便我市老人办理免费乘车(船)卡,维护免费乘车(船)秩序,确保安全优质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享受免费乘坐本市公共交通的对象

凡在本市居住、年满70周岁并领取《南京市老年人优待证》(以下简称《老年证》)的居民,均可享受免费乘坐本市公共交通的优惠。离休干部、盲人和伤残军人、伤残警察等已使用免费乘车凭证的人员,仍使用原免费乘车凭证乘车。

第二条 免费乘坐本市公共交通的时间、范围

6:30—8:3016:30—18:30(不含法定公休日、节假日)时段外,其它时间均可刷卡免费乘坐本市具备刷卡设备的公交、地铁线路和轮渡航线。

第三条 免费乘车(船)的凭证

(一)免费乘车(船)凭证是记录乘坐次数毋需充值的IC卡(以下简称敬老卡),专供乘坐本市可刷卡线路(航线)的公交车、轮渡和地铁的老年人使用。

(二)敬老卡配置相应的附证,附证是记载持卡人身份、年龄等相关信息的附加证件,在乘车(船)时须同时携带,以便查验。

第四条 敬老卡的办理

(一)老年人办理敬老卡及附证时,须凭本人身份证、《老年证》、11寸近期免冠照片,到居住地所属区()指定地点办理。

(二)办卡时,交纳敬老卡押金。敬老卡押金30元/张(首次办理时,个人交纳15元,政府补贴15元)。

第五条人身意外专项保险

根据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四部委的文件精神(建城〔2006288号),符合办理敬老卡条件的老人,在办理敬老卡时,一并购买人公交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第六条办理敬老卡的具体地点

我市各区、县都设立了办理敬老卡的常设办卡点,负责敬老卡的申领、挂失、更换、退卡、年检等业务(常设点的地址和联系方式见附表)。

第七条 敬老卡的使用

(一)持卡老年人乘坐公共交通时应主动刷卡,并配合驾乘人员以及专职检查人员对敬老卡及附证的查验。

(二)敬老卡仅限于乘坐本市公交车、地铁和轮渡,不可以在其他领域使用,也不作为其他身份证明。

(三)敬老卡仅限于本人使用,不能代为他人刷卡支付车资。

第八条 敬老卡挂失的办理

敬老卡不慎遗失,本人凭首次办卡时携带的证件到办卡地点挂失补办,补办时须缴纳敬老卡工本费30/张。

第九条 敬老卡的更换

(一)敬老卡不能正常使用时,在质保期(2年)内非人为不当造成损坏的,本人携卡凭办卡证件到办卡点办理换卡,原卡收回。

(二)敬老卡在质保期内且卡面完好的,免费更换。有弯、折、裂、破、洞、磨损、凹凸、火烧、水浸等痕迹,或存在其他人为损坏痕迹,或超过质保期(30个月)不能正常使用的,换新卡时应缴纳工本费30/张。

第十条 退卡

(一)支付押金的卡外观及性能完好,卡主携卡凭身份证、办卡证件、办卡单到办卡地点办理退卡。

(二)卡押金在扣除磨损费后退还,磨损费自购买月起按1/月计算。

(三)退卡还将退还相应的保险费,自购买本期保险费日起计算,每月扣一元保险费(不足月的日数按一个月计算),余款退还。

第十一条 敬老卡的年检

(一)敬老卡实行年检管理制度。敬老卡每年须在办卡点或临时指定地点进行年检,年检期为老人所持敬老卡办卡单据有效期内。

(二)年检时须购买下一年度的专项乘车保险。逾期未参加年检或不购买专项乘车保险的,如造成敬老卡无法使用,由本人自负。

(三)持卡人已故或者不再需要使用的,家人或委托他人应将敬老卡交回办卡点。

第十二条 安全事项

(一)老年人乘车(船)时应注意安全,自觉遵守乘车(船)规则。

(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乘车(船)时应有陪同人员,陪同人员的乘车(船)费用自理。

第十三条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市民政局和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对本办法在全市范围贯彻落实的指导和协调。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附件:

南京市各区、县办理敬老卡的常设工作点及联系电话

玄武区:  区政府院内行政服务大厅珠江路455号),

电话83682882;

白下区:  区行政受理中心二楼58窗口太平南路69号),

电话84556828

秦淮区:  秦淮社区服务中心乔虹苑80号),电话52612614

建邺区:  滨湖街道政务大厅露园31号),电话86570978

鼓楼区:  中央门社区服务中心东柏果园48,电话8340003

下关区:  区民政局老龄办四平路65号)电话58591807

浦口区:区民政局老龄办(浦口区文德东路10号),电话:58189579

栖霞区:  区民政局三楼社区服务大厅栖霞大道9号),

电话85300397

雨花台区雨花新村街道社区中心雨花新村二村18幢),

电话52885919

江宁区:区民政局老龄办(竹山路781号),电话:52289155

六合区:区政务中心民政窗口,电话:57130541

溧水县:县民政局老龄办(溧水县永阳镇大东门街68号),

电话:57221271

高淳县:县民政局老龄办(北漪路18号),电话:573126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