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客运交通管理处、各出租汽车企业及相关单位:
为了全面提升出租汽车行业的服务水平,根据创建文明行业的要求,我局制定了《南京市出租汽车行业服务标准》,现印发给你们。
希望各单位加强对《服务标准》的宣传,组织经营者、管理人员及出租汽车驾驶员认真学习贯彻,做到全行业人人知晓,遵照执行,以促进全市出租汽车行业服务水平有一个新的提高,真正成为都市流动的风景线。
特此通知。
二○○五年十一月十七日
出租汽车行业营运服务标准
出租汽车行业是城市重要的服务窗口,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着城市形象,应奉行为乘客提供安全、便捷、舒适的服务,充分体现“诚信、规范、文明”的服务宗旨。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出租汽车的经营行业,特制定标准如下:
一、营运车辆的车容车貌和车况
1.车身外观整洁,无明显泥污、锈斑、脱漆、凹凸。保险杠固定牢靠,无松动、开裂、变形、漆膜脱落;门饰条饰板完好,无脱落;车灯功能完好,灯罩无破损;排气管无松动;车轮毂罩齐全、完好;车辆前后号牌完整、无遮盖、无油污;门把手完好、车门开闭自如、锁止可靠;车窗玻璃完整、清洁,玻璃升降装置功能完好。
2.车厢内整洁、卫生、无杂物、无异味;顶棚及车门内侧洁净、无积垢,地垫保持清洁完好、摆放整齐,不移位;后备箱无杂物、物品摆放整齐。
3.统一样式和颜色的头座套,保持清洁、卫生、完好,即脏即换、三天必换。
4.车辆消毒一周不少于一次。
5.车辆雨后2小时必须清洗干净。
6.车况良好。
二、营运车辆的营运标识和营运设施
1.车身识别色符合行业管理要求统一、规范。
2.空车/停运牌、顶灯等设施的标识清晰醒目、功能完好。
3.价格签、禁烟标贴、监督电话、门标、民警提示等标识统一张贴,字迹清晰,无污损。未经行业主管部门同意,车身内外不得张贴、喷涂、摆放和安装其它标识、广告和设施。
4.安装使用经鉴定合格的计价器;计价器功能完好,打印票据完整、清晰。
5.按要求配置和使用GPS设施。
6.安装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装置,在规定位置配置功能完好的消防器具。
三、驾驶员的仪容仪表
1.仪容整洁卫生、朴素大方。不使用气味浓烈的香水,不纹身,不理怪异发型,男驾驶员不留长发、不蓄胡须,女驾驶员不化浓妆。
2.衣着整洁得体。着企业统一服装,衣扣齐全、扣好,不卷裤脚,不穿拖鞋。
3.言行举止庄重大方,微笑服务,热情和蔼、礼貌得体。
四、驾驶员的服务用语
1.营运服务中应当使用普通话。
2.用语文明规范,不说脏话、粗话,完整使用6字礼貌用语(您好、谢谢、再见)。
3.接待外宾过程中提倡使用常用英语口语。
五、驾驶员的营运服务技能
1.熟悉南京市情市貌,当好宣传员。
2.熟知南京道路及道路交通管制状况,当好服务员。
3.了解南京的旅游景点及历史文化背景,当好导游员。
六、营运服务标准
1.营运服务证件齐全、有效,并按要求明示。
2.不将车辆交与无服务资格人员驾驶,不驾驶本人无资格营运的车辆营运。
3.按规定使用计价器,按计价器显示金额收费,出具规范票据;发现计价器损坏后,应立即到计量部门认可的单位维修,并经检定合格后方可投入营运。
4.乘客招租时,应在准许停车路段停车载客;在营运站点候客时,应按序排队、顺序发车,服从调度,不在站外违规带客。未经乘客同意,不得招揽合乘业务、禁止强迫乘客合乘。
5.正确使用停运/空车牌。不准备继续营运服务时,须及时显示“停运”标志;已启用“停运”标志时,不得再招揽乘客;不得以“停运”为名变相挑选乘客或拒载,暂停营运的车辆须驶离营运站点的候客区域。
6.不违法拒载。平等对待乘客,履行普遍服务义务。
7.不绕道:如行车路线途中遇道路堵塞、施工等情况影响车辆通行时,提前向乘客说明,在征得乘客同意后按照公安交管部门允许的线路行驶。
8.营运中遇乘客要求调头行驶的,应在公安交管部门允许调头的路段调头,并应向乘客说明情况。
9.乘客到目的地途中涉及过路(桥、渡)等费用时,应在乘客上车时告知相关收费规定并按规定收费。
10.按乘客意愿使用空调、音响等设备。夏、冬季节提前开启空调设施,根据乘客要求调节温度。
11.耐心解答乘客的询问,不随意打扰乘客谈话,不动用乘客的物品。
12.协商处理候车问题,满足乘客合理的候车要求。
13.乘客下车时,在允许停车路段停车,注意观察过往车辆及行人,提醒乘客安全下车。
14.乘客有需要时,主动下车开启行李箱,帮助乘客搬运行李,扶持乘客上下车。
15.遵循规范的服务流程:乘客上车---说“您好”,问清去向和乘客需求—-检查车门是否关闭到位,提醒副驾驶位置上的乘客系好安全带—-确定行车路线—-起步—-打表计价;到达目的地后停车报价、主动打印发票——乘客付款说“谢谢”、—-唱票找零—-提示带好行李,乘客下车说“再见”—-检查车内有无乘客遗留物品。若发现车上有乘客遗留物,应及时归还失主,或上交所属公司和相关部门。
16.接受预约用车或电调业务时,准时到达预约或指定地点。
17.不在车内吸烟、吃零食,不向车外吐痰、抛撒杂物。
18.车辆行驶中不使用手机、不将手臂伸出窗外。
19.夜间营运时,顶灯应与路灯同步亮化。
20.接受、配合管理部门的检查、调查、取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