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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交通运输局对程某某行政强制执行公示(案号:宁交罚字【2022】10319号)
责任编辑:市交通运输局    文章来源:南京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4-10-18 16:47  阅读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申请执行人名称

南京市交通运输局

行政强制类型

强制执行

案件名称

申请执行人南京市交通运输局申请强制执行程某某宁交罚字〔2022〕10319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案

被申请人类型

公民

被申请人

程某某

被申请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证件类型

身份证

证件号码

230302********401X

行政裁定书名称

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

裁定书文号

(2023)苏0102行审59号

行政强制执行事由

本机关对程某某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案,已依法于2022年06月23日向被申请人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案号:宁交罚字【2022】10319号),于2022年11月01日向被申请人送达《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案号:宁交罚字【2022】10319号)。由于被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起诉,又未履行该行政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特申请贵院强制执行宁交罚字【2022】10319号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强制执行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

行政强制执行

裁定书内容

准予强制执行宁交罚字〔2022〕10319 号《行政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