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南京市行政执法统一公示平台 > 行政强制信息公示
南京市交通运输局对程某某行政强制执行公示(案号:宁交罚字【2022】10319号)
责任编辑:市交通运输局
文章来源:南京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4-10-18 16:47 阅读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申请执行人名称 | 南京市交通运输局 | ||
行政强制类型 | 强制执行 | ||
案件名称 | 申请执行人南京市交通运输局申请强制执行程某某宁交罚字〔2022〕10319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案 | ||
被申请人类型 | 公民 | 被申请人 | 程某某 |
被申请人代码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证件号码 | 230302********401X |
行政裁定书名称 | 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 | 裁定书文号 | (2023)苏0102行审59号 |
行政强制执行事由 | 本机关对程某某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案,已依法于2022年06月23日向被申请人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案号:宁交罚字【2022】10319号),于2022年11月01日向被申请人送达《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案号:宁交罚字【2022】10319号)。由于被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起诉,又未履行该行政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特申请贵院强制执行宁交罚字【2022】10319号行政处罚决定。 | ||
行政强制执行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 | ||
行政强制执行 裁定书内容 | 准予强制执行宁交罚字〔2022〕10319 号《行政处罚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