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294771X/2026-60023 | 信息分类: | 工业、交通 / 公示公告 / 公告 |
| 发布机构: | 南京市交通运输局 | 生成日期: | 2026-10-10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 信息名称: | 南京执法总队交通执法用智能眼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代理机构;南京市;招标文件;投标人;供应商;政府采购;采购;投标文件;玄武区;交通运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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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江苏本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就南京执法总队交通执法用智能眼镜采购项目(项目名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FZD2026073
2.项目名称:南京执法总队交通执法用智能眼镜采购项目
3.采购需求:本项目采购智能眼镜及相关配套设备,主要包括智能眼镜、便携式供电设备、主动散热设备等。(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4.预算金额:40.4万元
5.最高限价: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为40.4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作无效响应处理)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天内交付并完成安装调试及验收等相关工作,具体交货相关事宜按采购人要求执行。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或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及缴纳税收的凭据);
(5)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文件第六章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政策功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0月16日17:00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本项目招标文件按照100元/本收取费用(缴纳后不退)。请各潜在供应商将以下材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jsbenyu2024@163.com)或携带以下材料至南京市玄武区黄埔路2号黄埔科技大厦A座25层获取采购文件。
(1)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加盖公章)。
注:邮件发送时注明单位名称(全称)、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联系电话、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代理机构将在收到邮件后的一个工作日内回复供应商是否通过,通过后代理机构将会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邮箱发送、纸质版顺丰邮寄),请各供应商注意查收。
供应商通过后,代理机构将付款账号通过邮箱发至供应商邮箱,供应商须将获取招标文件的付款记录截图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经代理机构确认无误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付款时请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供应商单位名称。
四、投标文件递交和开启
1.投标文件递交
(1)时间:2026年11月02日14点00分-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63-1号南京交通大厦1701室。
2.投标文件开启
(1)时间:2026年11月0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63-1号南京交通大厦1701室。
3.份数
(1)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其中,《开标一览表》、《核心产品一览表》、资格证明文件(详见第六章附件十一)另需单独封装壹份,作为采购人及代理机构评标前资质审查依据。
(2)投标文件电子版(盖章版本)壹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单独封装)、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密封提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在媒体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2.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3.本项目不组织集中勘察及答疑,投标人如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咨询采购单位联系人。
4.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在“南京市交通运输局官网”发布公告(其他媒体转载无效),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请及时关注“南京市交通运输局官网”更正公告。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单位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63-1号南京交通大厦
联系人:武工
联系电话:025-89608794
(2)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江苏本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玄武区黄埔路2号黄埔科技大厦A座25层
联系人:丁工、张工
联系电话:025-86662388
苏公网安备 320102020104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