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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294771X/2026-48950 信息分类:    工业、交通 / 公示公告 / 公告
发布机构:    南京市交通运输局 生成日期:    2026-08-14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关于做好南京市2026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申领工作的公告
文  号:     关 键 词:       ;营运货车;报废;货车;道路运输;排放标准;报废车辆;补贴;报废机动车;新能源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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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南京市2026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申领工作的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2026年江苏省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申领指南的通知》(苏交运〔202614号)要求,为做好我市2026年度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申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贴范围

(一)申请报废货车补贴应符合以下条件

  1.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中型、重型营运货车(含柴油、汽油、天然气等动力类型货车);

  2.持有公安机关开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和具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开具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及车辆注销前,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放的有效《道路运输证》。

(二)申请报废更新货车应符合以下条件

  1.报废车辆应当符合前述(一)中报废车辆要求;

  2.新购置车辆应当为注册登记的新能源车辆或国六排放标准(含柴油、汽油、天然气等动力类型货车),并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放的有效《道路运输证》。其中,新能源车辆应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

  3.新购置车辆与报废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一致;

  4.提前报废时间和新购营运车辆时间的先后顺序不做强制性规定。

(三)申请新购置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应符合以下条件

    新购置车辆应当为注册登记的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须符合《城市物流配送汽车选型技术要求》(GB/T29912)相关要求,并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且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放的有效《道路运输证》,经营范围包括冷藏保鲜。

二、实施期限

    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及新购置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补贴政策实施期限为202611日至20261231(报废货车《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日期、新购置货车《机动车行驶证》注册登记日期和《道路运输证》发放日期均应在政策实施期内)。

三、补贴标准

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按照报废车辆类型、提前报废时间和新购置车辆动力类型等,实施差别化补贴。具体标准如下:

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补贴标准


 新购营运货车补贴标准

   对距离强制报废年限不满一年的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货车实施报废,并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货车或新能源货车的,按照新购补贴标准予以补贴;对挂车不予补贴。仅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补贴标准为3.5万元/

四、申请流程

今年补贴申请区分摇号申请免摇号申请两类管理模式。

(一)需要摇号的情形

对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报废并更新国六排放标准营运货车,以分批摇号形式实行"先预约资格、后报废(更新)、再申报资金"。中签者应当在60日内完成车辆报废、新车购置、提交申请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202611日(含)至2026817日,已经报废、报废并更新购置国六排放标准营运货车的所有人可参与2026年度摇号(即报废车辆《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记载的交车日期、新购置车辆首次上牌时间、道路运输证办理时间均应在202611日至2026817日);

2.2026818日起,未经摇号中签自行报废、报废并更新购置国六排放标准营运货车的,则视为放弃申报补贴资格,不能参与后续摇号;

3.经摇号未中签的货车所有人,车辆拆解前本年度可以继续参与摇号。

(二)免摇号直接申请情形

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报废并更新购置新能源重卡的无需摇号,通过线上直接申请补贴资金。如车辆报废后,因故未更新新能源重卡的,则视为放弃申报补贴资格,不能申报报废补贴资金,并不得参与后续摇号。

五、申请所需材料

1.申请老旧营运货车报废补贴资金的,提交《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道路运输证注销证明》,以及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委托办理的递交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2.申请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的,提交报废车辆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道路运输证注销证明》等证明材料,新购置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合格证》《道路运输证》及《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等证明材料,以及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委托办理的递交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3.申请新购置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补贴资金的,提交《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证》,以及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委托办理的递交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六、特别提醒

1.特别提醒:自2026818日(含)起,未经摇号中签取得申报资格,自行报废(更新)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货车的,将视为放弃申报补贴资格,不能参与后续摇号,无法申领补贴。

请广大车主务必先预约摇号、中签后再报废(更新)。未经摇号中签,请勿自行报废车辆或新购置国六排放标准营运货车!

2.申请人须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严禁伪造材料、弄虚作假、重复申领补贴,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补贴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3.请广大车主高度重视摇号新规,指南实施后切勿在未中签情况下自行报废车辆或新购置国六货车,避免错失补贴。

4.具体的预约摇号申请时间及流程,将在平台上线后另行发布公告明确。

七、咨询电话

补贴申领有关问题,请按业户注册地拨打相应区交通运输部门咨询电话:

序号

业户注册地

咨询电话

1

主城区(鼓楼、建邺、秦淮、玄武)

025-89608118

2

江北新区

025-57793947

025-68110659

3

栖霞区

025-85393032

4

江宁区

025-52121995

5

雨花台区

025-52867869

025-58121115

6

六合区

025-57130531

025-57096205

7

浦口区

025-69659201

025-69659202

8

溧水区

025-57220115

9

高淳区

025-57332565

025-57331906



特此公告。

附件:《2026年江苏省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申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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