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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294771X/2026-29105 信息分类:    工业、交通 / 公示公告 / 公告
发布机构:    南京市交通运输局 生成日期:    2026-05-13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南京交通技师学院教学台式电脑采购比选公告
文  号:     关 键 词:    供应商;采购;南京市;政府采购;证明材料;正本;信用;技师学院;中山路;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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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交通技师学院教学台式电脑采购比选公告

项目概况

南京交通技师学院教学台式电脑采购项目的潜在响应人应在南京市中山路99号12楼获取比选文件,并于2026年5月1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NZX-20260423

项目名称:南京交通技师学院教学台式电脑采购

采购方式:比选

预算金额:34.9414万元

最高限价:34.9414万元,响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

采购需求:根据学院内控管理制度,拟对台式计算机(联想慧天M5-A098,主机+显示器,49台)、台式计算机(华硕A6650VA-000055,一体机,15台)进行采购,具体详见比选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三种材料的任意一种,复印件加盖公章):

(1)2024年度或2025年度的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报告及报表等内容,并由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盖章);

(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记录(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需要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企业依法缴纳税收(个人所得税除外)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如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文件,自拟文件无效】。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供应商必须是江苏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团体组织台式计算机框架协议采购(2026年度第一期)入围供应商(提供入围通知书或框架协议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纸质比选文件

获取时间:2026年5月14日至2026年5月1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网址为:https://njsnzx.cn/#/detail?id=3017;凡有意参加者,请于上述时间内登录网址(免费注册)根据平台提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获取事宜。获取者应充分考虑所需时间,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提交的获取信息。平台提交为一次性工作请确认信息后再提交,若有需要查询获取状态可用注册手机号登录网址:https://njsnzx.cn/查询。请与代理机构联系获取纸质招标(采购)文件:南京市鼓楼区中山路99号12楼1212室。电子版招标(采购)文件与纸质盖章版招标(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未按照上述要求合法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的,招标(采购)人将不予受理其投标(响应)。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5月1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中山路99号12楼1212室二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6年5月1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中山路99号12楼1212室二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转包、分包。

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响应(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响应文件份数:一式4份(1份正本、3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1份【电子版须为响应文件盖公章(红章)正本的 PDF 扫描件,扫描件内容应与纸质文件完全一致。文件名命名为公司名称+项目名称】。当纸质正本文件和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以U盘(请勿提交刻录光盘)形式递交,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5.公告媒体

(1)本公告在南京交通技师学院官网(http://www.nctc.cn/)和南京市交通运输局网站(https://jtj.nanjing.gov.cn/)公示发布,敬请各供应商关注;

(2)若有关本次采购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南京交通技师学院官网(http://www.nctc.cn/)和南京市交通运输局网站(https://jtj.nanjing.gov.cn/)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6.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https://njgc.jfh.com/)“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1729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成交后,应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3份)加盖公章并胶装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违法行为。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京交通技师学院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宣义路168号

联系人:贾老师

联系方式:025-843688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京苏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路99号12楼

联系方式:张薇 025-84207240、025-836162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薇

电话:025-84207240、025-83616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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