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294771X/2026-08922 | 信息分类: | 工业、交通 / 公示公告 / 公告 |
| 发布机构: | 南京市交通运输局 | 生成日期: | 2026-02-02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 信息名称: | 关于送达《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的公告 |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南京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公民身份;交通运输;联系地址;执法机构;催告书;兴隆;通知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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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送达《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的公告
马腾霄:(公民身份号:320121XXXXXXXX2511)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由于其他方式无法送达《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案号:宁交路执〔2025〕2761号),现向你公告送达。
本公告送达的《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案号:宁交路执〔2025〕2761号)主要内容如下: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履行罚款贰佰元。受送达人可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我局领取书面文本,逾期则视为送达。如对此有异议,可在收到本催告通知书后向本机关进行陈述和申辩。
交通行政执法机构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兴隆大街170号-4
邮编:210000
联系人:郑辉 联系电话:025-89608712
南京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2月2日
苏公网安备 320102020104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