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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294771X/2026-00255 信息分类:    工业、交通 / 公示公告 / 公告
发布机构:    南京市交通运输局 生成日期:    2026-01-04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2026年度南京市内河船舶船员考试计划
文  号:     关 键 词:    考试;船员;内河船舶;客船;船舶船员;船员考试;统考;证书;培训;安全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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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南京市内河船舶船员考试计划

为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船员考试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和《内河船舶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签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船员考试需求,制定《2026年度南京市内河船舶船员考试计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

(一)航行长江干线各类船员适任证书理论统考采用部海事局考试终端组织全国统考。

适任理论考试全部采用计算机终端考试方式,2026年共举办4期适任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各类船员适任证书理论统考

期数

考试报名截止日期

考试日期

备注

第一期

3月26日

3月31日


第二期

6月11日

6月16日


第三期

9月10日

9月15日


第四期

12月3日

12月8日


航行长江干线各类船员适任证书理论统考若有变化,以另行通知时间为准。

(二)二、三类适任证书实操考试在理论考试结束后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全省一类实操集中考试和延伸航线考试由省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统一安排,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内河船舶船员基本安全培训考试

2026年,内河船舶船员基本安全培训考试,计划安排12期,具体安排如下:

内河船舶船员基本安全培训考试

期数

考试报名截止日期

考试日期

备注

第一期

1月26日

1月27日


第二期

3月1日

3月2日


第三期

3月30日

3月31日


第四期

4月27日

4月28日


第五期

5月25日

5月26日


第六期

6月29日

6月30日


第七期

7月27日

7月28日


第八期

8月30日

8月31日


第九期

9月21日

9月22日


第十期

10月26日

10月27日


第十一期

11月29日

11月30日


第十二期

12月28日

12月29日


三、内河船舶船员特殊培训考试

内河载运包装危险货物船舶船员、客船船员申请特殊培训考试,全年共安排18期,具体安排如下:

内河船舶船员特殊培训考核

期数

考试报名截止日期

考试日期

备注

第一期

1月18日

1月19日

固包

第二期

1月22日

1月23日

客船

第三期

2月8日

2月9日

固包

第四期

2月27日

2月28日

固包

第五期

3月22日

3月23日

固包

第六期

4月12日

4月13日

客船

第七期

4月19日

4月20日

固包

第八期

5月17日

5月18日

固包

第九期

6月14日

6月15日

固包

第十期

7月19日

7月20日

固包

第十一期

8月6日

8月7日

客船

第十二期

8月16日

8月17日

固包

第十三期

9月19日

9月21日

固包

第十四期

10月15日

10月16日

客船

第十五期

10月18日

10月19日

固包

第十六期

11月22日

11月23日

固包

第十七期

12月17日

12月18日

客船

第十八期

12月20日

12月21日

固包

四、相关要求

(一)各职务申报船员适任证书实际操作考试前,需具备相应的水上资历要求;一类船员适任证书实操考试和延伸航线实操考试全省集中考试。二、三类内河船舶船员实操考试由总队五支队自行组织安排,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二)培训机构应按照本计划制定年度培训计划,为船员开展培训服务,并在开班前三日内将培训人员名单输入系统中,培训中后期将船员考试申请材料及时提交给总队五支队,由总队五支队按计划统一安排考试工作。

(三)各类船员证书理论考试实行电子化考试,为切实做好理论考试监考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计算机终端考试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精心组织,杜绝考试作弊等违法行为发生。

(四)船员应在参加适任培训的内河培训机构所在省(直辖市或辖区)范围内,向具有权限的考试机构申请适任考试初考,参加《适任证书》全国统考的船员可任意选择有权限的考试机构申请理论考试补考。各类适任理论考试(含补考),可通过海事一网通平台和海事通APP报名;补考计划参照每月考试计划,可至“南京交通执法”微信公众号查询。

(五)本着方便船员的原则,在本计划的基础上,可根据各单位具体情况和实际需求,进行适当调整和补充。本通知未尽事宜,按船员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25-89608372、025-89608563

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202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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