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294771X/2025-83876 | 信息分类: | 工业、交通 / 公示公告 / 公告 |
| 发布机构: | 南京市交通运输局 | 生成日期: | 2025-12-15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 信息名称: | 南京市重点货物装载源头平台日常运维项目比选公告 |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供应商;南京市;合同;源头;政府采购;采购人;缴纳;公章;货物;采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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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安排,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拟开展南京市重点货物装载源头平台日常运维项目,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比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FZD2025104
2.项目名称:南京市重点货物装载源头平台日常运维项目
3.采购方式:比选
4.预算金额:项目预算3.5万元。
5.最高限价:3.5万元,报价超过项目最高限价作无效响应处理。
6.采购需求:为推动重点源头企业治超监管工作,根据2026年重点货物装载源头治超工作开展和平台日常运行的实际工作需求,确保南京市重点货物装载源头平台日常运维。服务内容包含对源头平台的数据、预警、短信、统计等功能正常、稳定运行的技术支持,接入标准符合《江苏货物装载源头监管平台相关技术要求》等文件中关于装载源头数据采集和源头治超监管等主要功能的有关要求,从而确保业务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7.服务时间: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项目采取一次采购两年使用,实行一年一考核一签合同的方式,一年合同期满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续签下一年度运行维护合同,但成交价格不予调整。如一年合同期满,采购人未获得预算批复或需求取消,则合同到期终止,不再顺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证明;具有类似项目业绩者优先,提供合同或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登记证,或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依法享受缓缴、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类似的系统运维项目(提供合同或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8.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2025年12月16日至2025年12月18日,工作日9:00-16:30(北京时间)。
2.获取方式:请将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以附件形式上传发送至邮箱(240337765@qq.com),邮件主题须标明“项目名称”+申请人名称(供应商名称)”,邮箱回复发放采购文件。电子文件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供应商应于2025年12月19日14:15前将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贰份(壹份正本、壹份副本)加盖公章且密封后现场递交或邮寄至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63号南京交通大厦1707办公室,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2月19日14:15
地点:南京市珠江路63号交通大厦17楼会议室。
我们将结合供应商的业绩、报价、工作人员配备、项目实施方案等方面的情况,从实质性响应的单位中采用综合评分法,择优推荐一位成交供应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2.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63号南京交通大厦
3.联系人:郑工
4.联系电话:83194116。
2025年12月15日
苏公网安备 320102020104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