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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294771X/2025-82164 信息分类:    工业、交通 / 公示公告 / 公告
发布机构:    南京市交通运输局 生成日期:    2025-12-05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交通“宁小蜂驿站”视觉识别系统方案比选公告
文  号:     关 键 词:    供应商;政府采购;社会保障资金;最高限价;采购人;南京市;采购;记录;驿站;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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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宁小蜂驿站”视觉识别系统方案比选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交通“宁小蜂驿站”视觉识别系统方案

采购方式:比选

预算金额:人民币6.5万元

最高限价:采购人设定最高限价为人民币6.5万元。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为推动驿站标准化建设,计划制作交通“宁小蜂驿站”视觉识别系统,打造品牌形象、提升服务效能、合理布局空间,通过视觉系统强化“新业态 心服务”的党建理念,增强从业者体验感和归属感。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全部工作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本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指200万元以上的罚款。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7.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1208日至2025年1210日,工作日9:00-17:00(北京时间)。

2.方式:请将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以附件形式上传发送至邮箱njjtnxf@163.com,邮件主题须标明“项目名称”+申请人名称(供应商名称),邮箱回复发放采购文件。电子文件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供应商应于2025年12月12日10:30前将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贰份(壹份正本、壹份副本)加盖公章且密封后现场递交或邮寄至南京市珠江路63号21楼2111办公室,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五、评审

我们将结合供应商的类似项目业绩、报价、拟委任人员资格能力、初步工作大纲等方面的情况,从实质性响应的单位中采用综合评分法,择优推荐一位成交供应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 购 人: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地    址:南京市珠江路63号

联 系 人:李工

联系电话:025-89607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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