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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294771X/2025-79044 信息分类:    工业、交通 / 政策解读 / 其他
发布机构:    南京市交通运输局 生成日期:    2025-11-15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南京新生圩长江大桥通行政策的通告》政策解读
文  号:     关 键 词:       ;长江大桥;南京;新生;货车;南京市;长江四桥;道路交通;运输车;通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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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新生圩长江大桥通行政策的通告》政策解读

一、背景情况

南京新生圩长江大桥位于南京八卦洲长江大桥(长江二桥)和南京栖霞山长江大桥(长江四桥)之间,是连接主城区与江北新区、六合区的重要纽带,也是南京高快速路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新生圩长江大桥即将建成通车,为均衡全市过江通道通行流量,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平稳、有序,综合群众出行、企业运输、道路条件等综合因素,决定自建成通车之日起,实施南京新生圩长江大桥通行政策。

二、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实施条例》

2、《江苏省高速公路条例》

3、《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4、《南京市长江桥梁隧道条例》等

三、主要内容

南京新生圩长江大桥通行政策如下:全天禁止危化品运输车(持通行证除外)、中型(含)以上货车、摩托车、非机动车、行人通行。专项作业车、挂车参照货车管理。

1、南京新生圩长江大桥位于我市货车通行管理三类区,该区域禁行危化品运输车、高排放车辆。考虑到周边化工产业的实际运输需求,可通过宁企通惠企综合服务平台及公安线下窗口提交申请,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通行证方可通行。

2、为均衡全市过江通道交通流量并满足快速跨江需求,避免大型货车带来安全风险、道路拥堵、噪音扬尘等不利因素,基于大桥快速路功能定位,南京新生圩长江大桥禁止中型(含)以上货车通行。中型(含)以上货车如果有过江通行需求,可就近选择长江二桥、长江四桥等其他过江通道通行。

3、南京新生圩长江大桥按照城市快速路兼公路功能进行建设,不具备通行非机动车、行人的通行条件。

4、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期自施行之日起一般不超过5年。

南京市交通运输局         南京市公安局        

2025年11月15日         

相关链接 :关于南京新生圩长江大桥通行政策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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