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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294771X/2025-61061 信息分类:    工业、交通 / 公示公告 / 公告
发布机构:    南京市交通运输局 生成日期:    2025-09-05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水上执法基地趸船改造设计比选公告
文  号:     关 键 词:    报价;供应商;报价文件;采购人;南京市;图纸;趸船;设计;交通运输;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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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上执法基地趸船改造设计比选公告

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拟对芜申线水上交通执法基地趸船进行升级改造,现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水上执法基地趸船改造设计项目的比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水上执法基地趸船改造设计

采购方式:比选

预算金额:9万元

最高限价:9万元,报价超过项目最高限价作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趸船改造设计,设计内容包括增加二层甲板室和全船舾装设计,主要包含:1.趸船改造设计,包括实船测量、方案设计、送审设计,提供全套设计图纸;2.提供招标所需的改造项目清单;3.负责图纸送审并通过图纸审查,取得审图意见书;4.船舶建造完工后,提供完工技术图纸。

设计周期:中选单位应在合同签订后,10日提供设计方案;设计方案经采购人确认后10日内提供改造项目清单,30日内完成送审图纸设计;船舶改造完工后,10日内提供完工图纸。

质量要求:项目设计图纸符合国家有关船舶法律、法规、规范及本技术文件的要求,并通过船舶检验机构图纸审查。在后期的项目施工阶段,供应商需配合做好施工技术交底及验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趸船改造结束并提交完工图纸之日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2025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的提供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6.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比选方法

本次比选采用综合评分法。

四、报价文件格式及相关要求

1、报价文件包括:1)响应函(含报价表);2)法人授权书;3)营业执照等资格证明文件;4)供应商业绩;5)拟定项目人员名单及有关资质证明;6)设计方案文件;7)报价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报价文件每页须加盖公章。

2、报价单位须按需求进行整体报价,且为一次性报价,否则报价无效。

3、报价文件需单独密封,一份正本一份副本,且在封面注明项目名称。

4、报价人要按报价表的格式填写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应包含在项目过程中的所有或隐含的费用,未明确的费用视为报价人清楚并已经包含于报价总费用中),除此之外,采购人无需再支付任何费用。

5、采购人不组织现场勘查。参选人需要现场踏勘的,可自行前往,并充分考虑到现场的实际条件,对有关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了解,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除采购人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勘查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6、由于报价表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五、获取比选文件

1.时间:20259809:00~202591017:00,每天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1.比选电子文件致电获取;2.电子邮箱:请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以附件形式上传发送至邮箱(35770820@qq.com),邮件主题须标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采购人将通过邮箱回复《资料领取签到表》。供应商须将填写完毕的《资料领取签到表》发送至上述邮箱,采购人确认无误后发送比选文件。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密封报价)

1、报价人可将密封好的报价文件直接送至采购单位,或以邮寄、速递等方式送达。密封报价文件须在密封处加盖公章,邮寄或快递的报价文件须在信封处注明密封报价字样。邮寄或速递方式的报价文件送达时间晚于报价截止时间,或以传真、电子邮件、电报、电话等方式递交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2、递交截止时间:20259171700

3、递交地点: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总队五支队(南京市鼓楼区热河南路1011008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期限

7.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在南京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发布。

7.2发布公告的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人: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热河南路101

人:钱工

联系电话:025-89608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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