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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294771X/2025-43576 信息分类:    工业、交通 / 公示公告 / 公告
发布机构:    南京市交通运输局 生成日期:    2025-06-30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关于延续实施溧水区、高淳区部分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的通告
文  号:     关 键 词:    溧水;溧水开发区;高速公路;收费站;宁宣;主线收费站;南京;天生桥;新区;宁杭高速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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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续实施溧水区、高淳区部分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的通告

为推动市域交通一体化,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依据《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印发<全面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实施方案>的通知》(交公路函〔2021228号)相关要求,经省政府批准,自2024710时起,我市溧水区、高淳区部分高速公路实施了差异化收费政策,优惠年限为1年。政策实施以来,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为进一步提升路网通行效率,持续降低通行成本,更好地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经履行相关程序,拟按照原政策延续实施溧水区、高淳区部分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三年(自202571日至2028630日),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施范围

对南京主城至溧水区、南京主城至高淳区之间涉及4条高速公路15个收费站的2个区域路段实施差异化收费(详见表和附图),具体为:

区域路段1起点(终点)为G25宁杭高速公路南京主线收费站,终点(起点)为S55宁宣高速公路溧水开发区、天生桥、沙塘、和凤、固城、G4221溧马高速公路溧水开发区东、东屏、G25宁杭高速公路溧水北、溧水东、白马、S68溧芜高速公路高淳、高淳新区、桠溪等13个收费站中的任意一个收费站。

区域路段2起点(终点)为S55宁宣高速公路南京南主线收费站,终点(起点)为S55宁宣高速公路溧水开发区、天生桥、沙塘、和凤、固城、G4221溧马高速公路溧水开发区东、东屏、G25宁杭高速公路溧水北、溧水东、白马、S68溧芜高速公路高淳、高淳新区、桠溪等13个收费站中的任意一个收费站。

表:南京溧水区、高淳区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实施范围

区域路段

起点(终点)

终点(起点)

区域路段1

G25宁杭高速

南京主线收费站

S55宁宣高速溧水开发区、天生桥、沙塘、和凤、固城、G4221溧马高速溧水开发区东、东屏、G25宁杭高速溧水北、溧水东、白马、S68溧芜高速高淳、高淳新区、桠溪等13个收费站中的任意一个收费站

区域路段2

S55宁宣高速

南京南主线收费站

S55宁宣高速溧水开发区、天生桥、沙塘、和凤、固城、G4221溧马高速溧水开发区东、东屏、G25宁杭高速溧水北、溧水东、白马、S68溧芜高速高淳、高淳新区、桠溪等13个收费站中的任意一个收费站

二、实施对象

往返于实施区域路段起点与终点之间,安装并正常使用ETC缴费的南京籍(苏A牌照)一类非营运客车(即车长小于6米且核定载人数不大于9人的非营运小型载客汽车)。

三、优惠方式

对符合条件的车辆,实行减半征收车辆通行费。

四、实施期限

本次差异化收费政策延续实施期限为3年,自2025710时起至202863024时止。

如需咨询相关政策,可拨打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12328进行咨询。

南京市交通运输局

2025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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