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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294771X/2025-33132 信息分类:    工业、交通 / 公示公告 / 公告
发布机构:    南京市交通运输局 生成日期:    2025-05-19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南京市公路养护应急处置中心配电房维保比选公告
文  号:     关 键 词:       ;供应商;南京市;公章;公路养护;政府采购;配电房;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保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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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公路养护应急处置中心配电房维保比选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南京市公路养护应急处置中心配电房维保

2、项目概况:根据供电部门要求,经专业人员检测,公路养护应急处置中心配电房设施需要进行正常维保。

3、最高限价:3.5万元。本项目报总价,报价须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供应商不得再追加任何费用。

4、采购方式:比选。

5、采购内容:完成配电设备系统运行、维护、维修及带电清洗预防性试验等工作,保障我单位配电设备安全运行。并按国家电力公司相关规定和江苏省电力设备交接和预防性试验规程要求的专业系统管理范围及工作内容;提供各设备系统巡视、检修、保养计划及方案;提供设备运行突发事件应急保障预案,对所出具的各项报告承担法律责任等,详见比选文件。

6、服务期:1年。

7、具体服务时间要求如下:对南京市公路养护应急处置中心配电房提供维护保养:1月/1次、预防性试验:1年/1次、设备带电清洗:1年/1次、安全工器具的检测周期按照国家规定期限检测,并在维保服务后提供保养记录。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或招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扫描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加盖公章的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扫描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二)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者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或者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且具备承装(修、 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许可类别和等级:承装四级及以上资质、承修四级及以上资质、承试四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提供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比选响应文件送交

凡具备以上条件,愿意参加该项目报价的单位请于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5月21日16:00前联系报名。

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南京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南京市浦口区宁六公路138号

联系人:傅部长

联系电话:025-58646305 (周一至周五9:00-16:00)

邮箱:   74742790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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