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294771X/2025-28033 | 信息分类: | 工业、交通 / 财政决算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南京市交通运输局 | 生成日期: | 2025-04-27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江苏省南京市交通运输领域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2024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省道;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绩效目标;养护;补助资金;资金;公路;农村公路;国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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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1.预算总体情况。2024年度通过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安排我市的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共涉及11个项目,资金共计26630万元。其中: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23582万元,涉及9个项目:312国道宁镇界至七乡河段、126省道雨花台区段改扩建工程、204省道溧水段一期改扩建工程、G235公路安全提升工程、422省道江北大道至头桥东段改扩建工程、501省道六合雄州至西坝港区公路改扩建工程、356省道浦口西江路-苏皖省界工程、芜申线淤积段航道维护性疏浚、汛期公路应急抢通等;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3048万元,涉及2个项目:普通国省道养护、农村公路养护等。收到预算资金后,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印发《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第一批)直达资金的通知》(宁交规〔2024〕56号)、《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第一批)普通省道和农村公路“以奖代补”资金的通知》(宁交规〔2024〕57号)、《关于下达2024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预算(第三批)直达资金的通知》(宁交规〔2024〕249号)、《关于下达2024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第三批)普通省道和农村公路“以奖代补”清算资金的通知》(宁交规〔2024〕332号)、《关于下达2024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预算(第三批)直达资金的通知》(宁路政〔2024〕250号)、《关于下达2024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第九批)的通知》(宁交港航〔2024〕381号)、《关于下达2024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预算(第八批)的通知》(宁交道路〔2024〕488号)、《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度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普通国省道部分)的通知》(宁交道路〔2024〕55号)、《关于下达2024年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普通国省道部分)的通知》(宁交道路〔2024〕486号)、《关于拨付2024年度政府还贷额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农村公路养护)的通知》(宁交道路〔2024〕490号)下达各区、各实施单位。
2.绩效目标下达。前期,省厅已向我市下达绩效目标。我市严格按照省厅下达的绩效目标分解下达至各区和市本级实施单位。在向项目单位下达预算资金的同时,同步分解下达绩效目标。明确项目单位职责和资金管理要求,确保专款专用的同时,保证绩效目标的如期实现。
二、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2024年度通过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安排南京市的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共计26630万元,截至2024年末,实际支出(拨付)项目资金21100万元,资金执行率89.17%。其中: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收到23582万元,实际支出(拨付)18052万元。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收到3048万元,实际支出(拨付)3048万元。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我市资金管理情况良好,严格按照《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江苏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南京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南京市“四好农村路”建设及资金管理办法》、《江苏省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对项目资金进行管理,切实保障专项资金安全、提高了使用效率,充分发挥好了专项资金的引导、激励作用。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经绩效自评,2024年南京市重点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从项目产出来看,实际支持普通国道建设2公里,实际支持普通省道建设71.8公里,实际支持普通省道建设项目数4个,实际支持公路安全提升项目1个,实际支持普通国道养护36.23km,实际支持普通省道养护63.35km,实际支持农村公路养护18.114km,工程公开招投标率100%,补助资金占地方内河航道应急抢通工作发生的各项合理支出比率53%,抢通任务完成率100%,保障航道通畅及重点物资运输;保障政治建筑物和通航建筑物完好运行。从项目效益来看,便利的交通对经济的发展具有良好的促进作用。重点建设项目建成后,不仅会给周围沿线带来很大的方便,而且方便货物的运输,较大程度降低交通成本。此外,改扩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基本上可以满足未来一定时期内的交通需求,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和公路安全水平提升。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1)支持普通国道建设(公里):2024年实际支持普通国道建设里程2公里。稳步推进312 国道宁镇界至七乡河段建设工程建设,目前先行施工段(600米)主体桥梁施工已完工,地面辅道已开放交通。正在开展二阶段(1400米)桥梁桩基、承台和预制构件施工。
2)支持普通省道建设(公里):2024年实际支持普通省道建设71.8公里。356省道浦口西江路至苏皖省界段建设工程2024年不具备建筑安装费支付条件。其余省道项目稳步推进中。
3)支持普通省道建设项目数(个): 2024年实际支持普通省道建设项目4个。356省道浦口西江路至苏皖省界段建设工程2024年不具备建筑安装费支付条件。其余项目资金拨付及时,稳步推进中。
4)支持公路安全提升项目(个):2024年实际支持公路安全提升项目1个。通过对235国道(K397-K470)段交通安全设施进行精细化提升,提高公路基础设施本质安全水平。
5)工程公开招投标率:2024年实际工程公开招投标率100%,扎实推进公路工程招标规范化、公开化建设。
6)补助资金占地方内河航道应急抢通工作发生的各项合理支出比率:2024年实际补助资金占地方内河航道应急抢通工作发生的各项合理支出比率52.54%,因招标成本控制,总投资额小于原预算;充分做好预算管理,精准控制项目成本。
7)抢通任务完成率:2024实际抢通任务完成率100%,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储备专业化抢通队伍,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做到随断随抢,随抢随通。公路安全通畅水平得到提升。
8)支持普通国道养护(km):2024年实际支持普通国道养护36.23km,国道养护工程数量指标值超额完成。项目实施路段技术状况水平进一步提升,资金使用合规,按期完成投资目标。
9)支持普通省道养护(km):2024年实际支持普通省道养护63.35km。省道养护工程数量指标值超额完成。项目实施路段技术状况水平进一步提升,资金使用合规,按期完成投资目标。
10)支持农村公路养护(km):2024年实际支持农村公路养护18.114km。农村公路工程数量指标值超额完成。农村公路养护工程项目提升了路况水平,改善了公路基础设施安全,提高了人民群众出行满意度,对促进沿线经济社会发展等也具有重要意义。
(2)质量指标
资金使用合规、完工项目验收合格率100%、建成项目质量验收合格率100%、疏浚精度达标率97%、建设项目质量抽检合格率95%、实施路段技术状况水平提升均已完成。2024年我市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按照初步设计方案开展项目工程,严把技术关,确保实施路段技术状况水平提升。严格按照部、省、市相关规定使用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确保资金使用合规。
(3)时效指标
Ⅳ级公路突发事件抢通时间≦24小时、年度计划按期完成率90%、计划建成项目按时建成率100%均已完成。
(4)成本指标
竣工验收项目超概算项目数0个、项目支出符合概算批复的标准均完成,项目实施依法合规。
2.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
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明显。重点建设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能够不断加强各地区之间的交流,有效促进该地区对外的发展。通过改善和提升交通基础设施的运转能力,有效提高运输效率,各种耗能大大减少,物流、人流、信息流的流通更加便捷高效,持续推动地区经济发展。
(2)社会效益
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提升、航道安全水平提升、公路安全水平提升均已完成。通过建设312国道宁镇界至七乡河段工程等交通基础设施和对已建成的G235、S338等路面及附属设施改造工程进行管理养护,满足现状交通需求,不断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和公路安全水平,对降低生产运输成本、缓解局部交通压力、带动区域经济发展意义重大。
(3)生态效益
本次评价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均符合环评审批要求,且各项目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环保要求执行。
1)粉尘控制:施工中的大气污染主要来自灰土拌和、粉煤灰施工及现场施工车辆运行引起的扬尘,此外沥青拌和与筑路材料装卸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等。为减少施工现场的大气污染,项目施工中采取了相应措施,如粉煤灰装载时加足水份、干粉粉灰不外运及运输中不超量运输等,沿线施工便道通过经常进行洒水处理,较好地控制便道土的扬尘现象。
2)废弃物处理:在公路建设施工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会产生很多的工程垃圾、生活垃圾及污水。各项目对工程垃圾持续开展集中分放,集中处理,垃圾管理等工作直至工程竣工交验后为止;施工区内建设各项排水设施,使污水统一集中到集水井,以免造成水质污染。
(4)可持续影响
本次评价的改扩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在建成后,基本上可以满足未来一定时期内的交通需求,将提高对经济发展的引领和适应程度。
3.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改善通行服务水平群众满意度为80%,已完成。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
根据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2024年度南京市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总体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较好,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356省道浦口西江路至苏皖省界段建设工程因用地手续等原因2024年获得的中央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5530万元不具备支付条件。后续,市公路中心将按照工程计量与合同约定合理、合规的支付完毕。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1)狠抓考核,确保实现全年目标任务
围绕市政府2024年度城建重点任务目标,做到早安排、早部署,抢时间、抓实效,着力完善综合立体交通网络,全面完成年度交通建设目标任务。
(2)强化督查考核,顺利推进项目建设进度
加强各项工作任务的督查督办,加强计划执行情况的考核,定期检查、通报计划执行情况。各责任单位要定期报送计划执行进度,对落实不到位的,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责任。
(3)协同配合,统筹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认真履行行业管理职责,全面把握项目推进状况,严格控制敏感关键环节,抓大不放小,督促各建设单位把好建设质量关卡,提高建设投资效益。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一)自评结果应用
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是绩效管理的核心环节之一。在出具自评报告后,要做好绩效自评价的后续工作,更好地发挥绩效自评价报告的作用,进一步加强评价结果的应用。
(二)公开情况
本次绩效自评价结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文件要求及时公开。强化公开的完整性、规范性,做到公开要素齐全、形式规范,确保数据真实准确、程序合法合规。通过绩效评价结果公开,扩大政务公开面,接受社会公众、行业相关监督,为进一步提升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工作创造良好氛围、提供重要支撑。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六、附件
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