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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294771X/2025-02052 信息分类:    工业、交通 / 政府采购 / 公告
发布机构:    南京市交通运输局 生成日期:    2025-01-10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501省道六合雄州至西坝港区段(跨骁营河、五一河桥梁工程防洪补偿专项施工S501-BCSG1标段)招标公告
文  号:     关 键 词:    投标人;联合体;江苏省;南京市;   ;投标;交通运输;招标投标;投标截止时间;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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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1省道六合雄州至西坝港区段(跨骁营河、五一河桥梁工程防洪补偿专项施工S501-BCSG1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501省道六合雄州至西坝港区段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苏发改基础发〔2020〕1034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资金来源:根据2018年第77期《市委办公会议纪要》,除省市补助外,剩余资金由江北新区、六合区筹措,按7:3比例分担,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南京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跨骁营河、五一河桥梁工程防洪补偿专项施工S501-BCSG1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标段名称:跨骁营河、五一河桥梁工程防洪补偿专项施工S501-BCSG1标段

(1)项目概况

501省道六合雄州至西坝港区公路段位于南京市六合区,起于雍六高速通江互通北侧龙池路交叉口,向南沿老路改造,经080单元(新材料产业园)后,进入瓜埠镇区,向南跨越滁河后,与江北沿江高等级公路交叉,终于化工大道,全长约15.491km。

拟拆建龙虎桥位于路线桩号K2+068.5处跨越骁营河,距骁营河入滁河河口约2.3km,桥梁跨径为3×16m,与河道交角为75°,现状河口宽约42.9m。

拟拆建单桥位于路线桩号K5+510.0处跨越五一河,距五一河入滁河河口约1.3km,桥梁跨径为3×16m,与河道交角为60°,现状河口宽约39m。

具体内容详见设计图纸。

(2)招标范围

因501省道龙虎桥、单桥两处桥梁拓宽改造施工,河道行洪面积减小,需对所处骁营河、五一河等两处桥址河床采用联锁块生态护砌和浆砌石护砌以及素砼挡土墙、穿堤箱涵等河道补偿施工(其中骁营河处置长度122m、五一河处置长度165m),以及为实施以上永久工程而必须的临时工程的施工和缺陷修复

(具体施工内容以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3)计划工期

预计自2025年02月20日至2025年08月19日,共计180日历天(工期以实际开工、交工时间为准)。

工程缺陷责任期:自交工验收合格后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国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单位总数不超过2家;

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企业业绩要求: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单位)自2020年1月1日(含)以来承接过已完类似工程的施工。

3.3 企业信誉要求: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在最近一次(指投标截止日当天)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价(施工单位)为C级及以上。

3.4   企业财务要求:/

3.5 人员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同时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和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自2020年1月1日(含)以来担任过已完类似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项目经理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

(2)项目总工: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自2020年1月1日(含)以来担任过已完类似工程施工的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项目总工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

(3)专职安全员: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6 其他要求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的方式。

5.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1-09 18:00至2025-01-16 23:59,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180.101.236.34:15194/OP/Login.aspx)预约并购买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标段,交易系统技术服务费最高0元/标段,投标工具技术服务费最高0元/标段。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 踏勘现场的时间和地点:不组织

7.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2-10 09:30,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7.3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人(“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7.4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进行公开开标,开标地点:南京智能开标大厅(通过“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南京智能开标大厅”入口登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其他

(1)本项目为南京交通全流程电子招标试点项目,投标人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携带数字证书至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255室激活江苏省公共资源服务平台(南京市)登录权限,所携带数字证书需已接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证书(CA)互联互通系统(详见《关于公共资源交易数字证书(CA)互联互通系统上线试运行的通知》)。(投标预约,制作投标文件,开标解密等流程均需使用数字证书)。

(2)未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3)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因此尚未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注册或更新的,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的备案

如投标人所在地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发布了关于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规定,则尚未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注册或更新的,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新版二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的备案

由于本次不接受未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企业资质、人员情况、企业财务、业绩、在建项目等原始书面材料作为投标文件的证明材料,因此尚未注册或需更新材料的请各投标人抓紧注册或更新内容,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或更新

(4)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有关功能使用要求和从业单位信息备案规则的公告》(苏交建〔2015〕25号)的规定,审核通过的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交通”门户网站信息系统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

(5)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南京市交通运输局建设管理处,地址:南京市珠江路63-l号南京交通大厦10楼,联系电话:025-83194125。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南京市玄武区双拜巷169号

联 系 人:涂工

电    话:13675188065

招标代理: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江苏)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太平南路389号凤凰和睿大厦13楼

联 系 人:刘小燕

电    话:025-51862336-8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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