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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294771X/2019-04933 信息分类:    工业、交通 / 部门文件 / 其他
发布机构:    南京市交通运输局 生成日期:    2018-01-16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2017年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文  号:     关 键 词:    法治;审批;政务;交通;内河;法治政府;干线航道;执法人员;高速公路;省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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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2017年,根据国家、省、市法治建设工作部署,我局全面履行政府部门职能,将“法治交通”建设列为重要基础性工作,落实《南京市法治交通“十三五”发展规划》,制订印发了《2017年南京交通运输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扎实推进,全面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我局先后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法治政府建设成绩突出,成效显著的市级单位”、“法治南京建设先进单位”、“2016年度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先进单位”

一、2017年主要工作

(一)坚持科学民主决策

修订完善了《南京市交通运输局议事决策规则》,按照科学决策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通过局党委会、局务会、局领导专题办公会形式进行重大事项议事决策,全年共召开局务会14次、局党委会18次,召开局领导专题办公会800余次。对“2017年南京市城乡规划和建设项目”、“2017年公交都市创建工作计划”等重大事项进行集体讨论研究。完成《宁宣高速公路(江苏段)》、《328国道宁扬界至龙池互通段》、《南京市巡游出租汽车经营市场同城一体化》等3个稳评项目,逐项认真解决评估中反映的问题。对“机场高速秣陵互通西南侧地块配套市政道路建设工程环评报告”、“南京地铁宁高城际轻轨交通二期车站站名”等交通民生事项广泛公示、征集民意,建立形成政府部门与服务对象、市场主体之间常态化的互动机制,确保了我局政策制定的可行性和有效性,更好地服务于社会经济发展和群众出行。积极回应解决群众诉求,全年共办理网络问政860余件、领导信箱500余件,“96196”交通运输热线服务46500余件,“12345”政府服务热线工单11600余件。

(二)强化普法宣传教育

年初印发《2017年南京交通运输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明确我局全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各项工作任务。国家级普法品牌“法通四方——交通枢纽法治苑”工作持续推进。“法律伴车行——宁师傅说修车”省级普法品牌自2012年9月9日在江苏交广网开播起,已连续播出了253期,受到社会公众的好评。与网络媒体加强合作,开展了“法治交通民声有约”系列活动,组织了“《航道法》实施两周年普法宣传”、“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客运包车市场整治”3期媒体集中采访活动,通过网络媒体进一步宣传交通运输法治工作,提高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覆盖面。开展了“法治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创建工作,打造秦淮河船闸“法治文化长廊”,长廊全长近百米,共制作悬挂了48块《航道法》知识、格言、警句等内容的宣传板块,顺利通过了市法宣办的创建验收。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开展了“法治宣传月”系列活动,分别组织“百万党员学宪法学党章考法活动”,以“水上平安交通,安全伴我成长”为主题的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利用广场咨询、法律“六进”等形式进行法治宣传教育,通过多种形式,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营造良好法治交通氛围。

(三)做好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制定

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要求,着力推进《南京市长江岸线保护办法》立法工作。委托第三方实地调研我市长江沿岸的大型港口、码头、石化、物流企业以及建设、水利、环保等部门,听取意见建议,起草《办法(草案)》初稿,分别组织召开市级相关部门和立法专家论证会;书面征求长江岸线所在区政府的意见,对《办法(草案)》进行反复修改完善后,《办法(送审稿)》已报市政府审议。协同市政府法制办和课题组赴成都、宜宾、重庆进行立法调研,学习借鉴兄弟城市长江岸线保护和管理工作的先进经验和做法。牵头起草《南京市引导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意见(试行)》(草案),在前期反复调研、论证、修改的基础上,7月20日,我局联合市公安局、城管局正式发布《关于引导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意见(试行)》(宁交规范[2017]1号),明确市相关部门和各区政府的职责、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力投放、路权和停车保障、施划禁停区域、车辆标准、企业运营服务要求、用户义务与责任等方面内容,进一步促进了我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健康有序发展。积极配合市人大开展《南京市农村公路条例》立法后评估工作。召开由区交通运输局、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等参加的专题调研座谈会。配合市人大和委托评估机构,赴外省调研农村公路状况,学习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在全面、客观评估《条例》实施情况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形成《条例》立法后评估工作自查报告,报送市人大。全年完成立法论证33件。

(四)推进行政审批改革

制定印发了《关于改进行政审批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18项主要任务和基本路径。今年初,交通运输13项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经市政府印发公布,真正做到清单之外无权力,清单之外无审批。全面落实商事制度“先照后证”改革要求,完成了13项前置审批改为后置审批任务,并制订印发了《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办法》。我局还先后分2批向省厅报送了14项取消和调整事项的建议。针对行政审批“一长四多”问题,我局进行了梳理和清理,实现办事人提交的书面材料量总体减少了近30%,同时突出流程简化、规范运行和事项公开,累计整理填报文档、图表1672份,完成了“江苏省政务服务信息系统”交通运输行政权力事项的信息导入工作,实现了事项信息准确、完整和公开。9月底前,完成我局自建城市道路占挖管理业务系统与市信息中心共享平台对接改造工作,并将该系统向全市区(园区)进行延伸,确保我局自建系统所有办理事项做到“全覆盖”,实现部门业务办理系统、政务服务综合管理平台及政务服务门户与数据共享平台间的数据互联互通、同步报送。根据全省“多证合一”工作实施意见,明确道路货运经营者设立分公司作为首批“多证合一”事项,无需再取得行业许可证可凭营业执照即可正常从事营运,确保该政策在我市有效宣贯落地。

(五)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切实落实《南京市交通运输联合执法行动方案》,大力推进主要涉及高速公路、道路客运、道路货运(危化品运输)、内河水域交通秩序等领域的联合执法工作。在联合治超工作中,我局与市公安局联合印发了《南京市整治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超载行为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方案》,建立路警联席会议工作机制,通过路警联动,形成执法合力,今年以来,查处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超载3384件,个别严重路段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得到一定遏制。在客运包车整治专项行动中,我市运管、路政联合市公安交管、公交治安分局执法力量,全市设立10余个联合执法点,查处违法违章客运车辆1400余辆。在汽车尾气超标治理工作中,我局与环保部门开展联合执法11次,检查尾气治理企业37家,对7家违规机动车维修企业予以罚款处罚,查处非法“中介”3家。我局加强海事跨区、海事水利、海事公安等部门的联防联动,扎实推进环宁海事监管联控、秦淮河江宁段住家船整治、263水环境防治、打击固体废弃物治理等活动,保障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在非法浮吊整治工作中,联合市水务、环保、长江海事等9个部门以及沿江6个区统一行动,清退、清拖24艘浮吊设施,对新增滞留的11艘非法浮吊设施予以驱离、清拖、拆解,有力打击了水上违法生产作业行为,保障了我市长江港口经营秩序。

(六)开展综合整治五项行动

按照《南京市交通干线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五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制定并印发《南京市普通国省道周边洁化绿化美化行动实施计划》、《南京市高速公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实施计划》、《南京市内河干线航道沿线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实施计划》、《南京市港口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实施计划》、《南京市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实施计划》,对市方案进行了进一步的细化分解。严格贯彻落实《省“五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美丽交通,你我同行”主题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紧紧围绕整治重点工作,亮明标语口号,展示工作亮点,努力形成政府积极推动、部门协作配合、群众知晓支持的强大宣传声势。制定并印发了《全市交通干线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五项行动”2017年度督查工作方案》,完成了对全市11个区“五项行动”工作的督查,形成《交通干线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五项行动自查情况的报告》,上报市政府。对普通国省道、高速公路、内河干线航道、港区以及铁路沿线环境整治情况进行航拍,形成菜单下发各区进行及时整改,普通国省道、高速公路、内河干线航道、港区以及铁路沿线环境整治年度任务已基本完成,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在省五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督查中获得好评。

(七)优化政务窗口服务

始终坚持将群众满意作为交通运输政务服务的根本宗旨,全面推行全程网办不见面审批工作。选取网约车道路运输证配发及危险品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核发等部分事项,试点全程网办不见面审批模式。在试点的基础上,我局对审批服务事项进行再梳理,做到能够网上办理的事项,不得要求到现场办理。同时开设专门窗口,积极辅导行政相对人使用网上申报,提高网上申报率。安排专门窗口和人员负责网上申报事项,提高网上申报成功率。目前,我局事项全程网上开通率为100%。开展物流快递送达业务,我局作为市政务办试点窗口单位,从今年7月起率先开展物流快递送达业务,实现所有承诺件事项快递送证功能。从7月开展快递送证以来,我局EMS快递件次为2984件,占政务大厅10%,实现自建业务系统对接率和延伸率100%。2017年以来,交通政务窗口共办理各类事项近5万件次,占市政务中心办件量18%,综合满意率达99.99%。办件量、物流快递、综合满意率、窗口考核等各项指标继续在市政务中心办事大厅中保持名列前茅。

(八)创新执法方式和手段

为有效应对市场监管面临的新挑战,我局积极拓宽执法理念,创新执法方式和手段。面对治超路面执法力量配置不足、难以对违法超限超载车辆形成持续管控的问题,我局将违法超限超载非现场联合执法作为现场执法的补充,与公安部门确立了非现场联合执法按照交通运输部门向公安交管部门移送案件证据的方式进行,即市交管局接收到市公路处移送的证据材料后,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的货车超限超载违法行为,通知车辆所有人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公安交管的调查处理。目前,我局已拟定《关于推进开展货车超限超载运输非现场综合执法工作的实施方案》,并已通过专家论证,待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即将与公安联合发文实施。针对网约车新政出台后,多地司法判例的不同认识和解读,我局一方面与省内兄弟城市以及上海、杭州等地管理部门保持互联互通,借鉴各地经验、做法;另一方面邀请法院、高校、省厅和市法制办专家召开两次专题研讨会,就执法中存在的困惑和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探讨,对拟施行实名有奖举报等执法方式进行论证,积极探索现场取证新方式。同时,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的通知》,联合公安部门加强对城市客运市场的巡查。7月20日至11月底,市区共查扣非法网约车556辆,对网约车平台公司作出了17次罚款的行政处罚。网约车违规经营行为得到一定遏制,有效维护城市客运市场有序平稳。

(九)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交通运输规范执法行为”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要求,在全系统开展了“交通运输规范执法行为”专项治理活动,结合我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制定了活动实施方案。通过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健全行政执法机制、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等方面工作,促使我市交通运输行政违法或不当行为明显减少,社会满意度得到提高。落实省厅行政执法视音频记录管理办法,制定并实施南京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视音频记录管理办法实施方案》,明确总体目标和时间节点,加快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在全系统组织开展了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制定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采取自查自评与局评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评查。通过召开座谈会、查阅台账、和实地评查等方式,实地查看了9个执法站所、评查90份执法文书。对于在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评查组及时向被评查单位反馈并提出整改建议。代表省厅接受交通运输部执法评议考核,得到考核组的一致好评。

(十)夯实法制基础工作

认真做好日常各项法制工作。根据市“两法衔接”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工作,制定印发了《南京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细则》。进一步贯彻省、市有关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文件精神,规范交通运输双随机检查行为,双随机抽查监管工作实行月报制度,把局属各单位报送工作的情况纳入局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内容。根据《关于做好国务院法制办对〈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等重要改革举措贯彻落实情况督察迎查工作和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年中督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从落实法治工作情况汇报制度、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执法信息化建设、执法证件清理、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等6个方面逐条对应梳理工作情况,形成我局《督察迎查工作情况汇报》和《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年中工作总结》,按期报送市依法治市办。积极推进我局与行业协会第二批脱钩试点工作,按期上报4家参加试点的交通行业协会的脱钩实施方案,完成其中3家脱钩协会的资产、财务、党建、外事、机构、人员等事项的分离工作和1家协会的注销工作,圆满完成试点任务。今年,全系统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2.1万余件;受理行政复议申请21件,已全部审结;完成55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备案审查工作、58件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二、2018年工作思路

(一)全面深化法治宣传教育。继续推进“七五”普法各项工作,认真抓好普法品牌的建设,结合交通行业管理,继续做好“法治交通·民声有约”系列活动,组织法庭庭审旁听和法律大讲堂等活动,提升法制人员综合素质。开展交通普法“十百万千”活动,创作法治文化优秀作品,组织普法志愿者,开展法治主题宣传教育,不断提高从业人员参与学法、普法的广度和深度。

(二)积极开展立法工作。目前,我市已建成道路过江通道6条,在建道路过江通道3条,并已启动6条道路过江通道项目的前期研究。随着过江通道建设进程的日益加快,现有《南京市长江桥梁隧道条例》已不能很好的满足长江桥梁隧道规划、建设、养护和管理的实际需要,亟待修订。明年,我局将委托第三方科研机构,正式启动对该条例的立法后评估及立法修订的前期调研工作。

(三)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继续加大力度推进简政放权。对现有交通运输行政审批事项进行进一步梳理,主动向上级机关反映汇报,提出事项精简的意见和相关法律法规修改的建议。配合省厅做好业务系统的升级改造工作,突出业务系统与省政务“一张网”数据互联互通,实现电子证照信息及时传输,并积极做好不见面审批事项清单维护调整,逐步推广“网上办、快递送、不见面”的办理模式,让数据信息多跑路,让办事群众少跑腿,通过优化、取消和降低准入门槛,进一步改善和提高办事人的体验和获得感。

(四)加强重点领域执法。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联合执法工作规则的通知》要求,推动联合执法形成常态,巩固提升治理成效。按照交通干线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五项专项行动实施计划的工作部署,加快推进普通国省道、高速公路、内河干线航道、港口、铁路周边沿线整治工作,力争三年整治工作两年基本完成。

(五)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快推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的职业化建设,严格执法人员准入和退出管理。组织法制员、主办员进行专业培训;对执法人员网上在线学习系统进行升级,丰富网上在线学习形式和内容。借助旁听法庭庭审、以案说法等多种学习培训平台,强化执法人员培训教育,促进执法人员理论知识的更新和业务能力再提升。

(六)从严开展交通运输执法监督工作。按照《南京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视音频记录管理办法实施方案》,有序推进相关工作,开展执法记录设备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健全行政执法取证规则,规范取证活动,提升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的水平。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做好年度行政执法和依法行政评议考核工作,充分发挥执法评议考核的引导和促进作用。

2018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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