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问:补贴时限
答:自2024年8月2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止。
2. 问:哪些船舶可以享受补贴?
答:(1)拟拆解的从事国内沿海和内河运输的老旧营运机动船舶。其中,沿海货运船舶,20<船龄≤30年;沿海客运船舶,15<船龄≤25年;内河货运船舶,15<船龄≤30年;内河客运船舶,10<船龄≤25年。(2)老旧营运机动船舶拆解后,船舶所有人、经营人新建从事沿海或内河运输且符合标准化船型技术标准的燃油动力船舶。(3)船舶所有人、经营人新建从事沿海或内河运输且符合标准化船型技术标准的新能源清洁能源船舶。
3. 问:补贴标准是多少?
答:(1)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按船舶类型、船龄和新建船舶动力类型等,实施差别化补贴标准,根据航运市场情况,对补贴标准实施动态调整,享受补贴的新建新能源清洁能源船舶,建成后10年内不得改变船舶动力形式或实施降低燃油替代率的船舶动力系统改造。新建内河船舶补贴金额单船不超过4000万元;
(2)只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船舶的,平均按1000元/总吨予以补贴。同时,按船舶类型、船龄和新建船舶动力类型等,实施差别化补贴标准。
详见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补贴标准细则。
4.问: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答:船舶所有人申请-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受理-申报报废更新计划-计划经省政府同意-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交通运输部审核下达报废更新船舶清单-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通知船舶所有人可以拆解并履行监管职责-报废拆解完成/新船建造完成-申请补贴资金。
5.问:咨询电话是多少?
答:如有疑问,可拨打12328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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