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出南京港的集装箱车辆通行费用的优惠政策
责任编辑:市交通运输局
文章来源:南京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5-09-19 10:25 阅读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答:目前,进出南京港的集装箱车辆执行江苏省相关通行费优惠政策。
2022年12月30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发改委、江苏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继续实施我省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优惠减免政策的通知》(苏交财〔2022〕82号),对进出省内年吞吐量达到200万以上标箱或年吞吐量达到100万标箱且连续三年增长率超过全省平均增长水平的主要集装箱港口(目前符合条件的为太仓港、连云港港、南京港、南通港)的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在全省所有普通公路收费站、高速公路给予ETC通行费五折优惠。优惠政策自2023年4月1日起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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