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有轨电车交通管理办法》立法后评估公开征求意见公告
责任编辑:市交通运输局
文章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1-06-25 11:55 阅读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为全面深入评估《南京市有轨电车交通管理办法》立法质量和实施效果,根据《南京市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办法》相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对《南京市有轨电车交通管理办法》(见附件1)实施情况的意见和修改建议。
一、公开征求意见期限
2021年6月25日至2021年7月25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
意见和建议可参照附件2格式填写。
通信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63-1号南京市交通运输局法规处,邮编:210008,请在信封上注明“立法后评估意见建议”字样;
联系电话:法规处 025-83194163
传真:025-83194543
电子邮箱:shenyifaxin@qq.com
南京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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