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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公路养护作业单位信用管理办法出台
责任编辑:市交通运输局    文章来源:南京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6-03-10 10:24  阅读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近日,省交通运输厅印发《江苏省公路养护作业单位信用管理办法》(以称《办法》),对2023年颁布的试行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将于2026320日起施行。《办法》的颁布实施,旨在进一步规范公路养护作业单位信用管理,保护信用主体合法权益,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

《办法》优化调整适用范围。

明确公路养护作业单位信用评价范围为公路养护工程,不包括公路日常养护,并对附件信用评价标准等作了相应调整。

《办法》优化从业单位AA级评定条件。

构建了从业单位AA级评定条件基本条件+选择条件的复合型评价机制,并明确基本条件应当全部满足,选择条件统筹考虑了项目数量与规模、应急养护表现、履约质量、技术专长与企业资质等,要求至少符合其中一项。

《办法》优化信用动态管理与履约考核标准。

调整完善信用等级动态管理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申请调整信用等级的条件与要求,明确整改完成时限,强化评价结果及时公开。此外,进一步完善信用评价标准,在附件中细化了规范施工、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履约考核评价标准,还补充了信用等级调整为B级和C级的相关不良行为扣分标准。

来源:江苏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