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南京市交通运输局网站

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 | 无障碍阅读
南京市交通运输局

当前位置:首页 > 交通要闻

全力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
责任编辑:市交通运输局    文章来源:南京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3-12-15 16:29  阅读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为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抓实抓细冬季和岁末年初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南京交通执法周密部署,立即行动,严格落实安全执法工作各项要求。

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安全执法工作

下发《关于扎实做好我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领域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加强安全生产形势研判分析,围绕道路运输、水上交通、港口经营、公路水运工程等方面,强化重点领域重要时段安全监管,持续深化各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安全生产风险隐患,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紧盯重点领域重要时段,在做好自身消防安全工作的同时,督促辖区内相关交通运输企业和交通工程参建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有关消防工作制度,切实有针对性地加强冬季火灾防控。

突出重点,全面强化执法措施成效

道路运输方面。充分估计今年冬季可能出现的不利天气和季节性风险因素,结合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百日行动”,加强现场检查、实地督导,坚决整改一批可能导致事故的突出问题。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非法营运,强化路面执法管控。强化源头管控,督促企业认真做好冬季安全防范工作,加强执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和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安全应急、消防设施设备配备等情况。

道路路政方面。针对冬季特点,加强对重点桥梁的安全巡检,特别是加大对跨江桥梁、过江隧道及枢纽互通桥梁等关键节点的巡查力度,针对各跨线桥统一采用步巡的方式查看路面状况,做到问题早发现、早整改、不留安全隐患。按照冬季公路安全保畅的部署和要求,与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公安交管部门强化“一路三方”联动机制,确保路段发生冰冻雨雪情况,应急处置能力充足,且除雪防滑物资储备充足,机械、设备、人员落实到位。对易发生事故的重点路段和安全生产的关键部位、薄弱环节,督促路公司和养护单位制定针对性的养护方案及专项应急预案。

水上交通和港口运营方面。印发《安全工作提示函》督促港口经营人加强天气研判分析,加强冬季极端天气下的安全风险防范,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及时发布天气预警信息。持续深化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加强桥区导助航标志维护管理,整治桥区水域船舶违规掉头、横越、不按规定航路航行等违法行为,全面化解船舶碰撞桥梁风险。做好水上游览活动经营单位的检查,督促企业落实水上风景区旅游客船安全管理责任,严防超员超载和违章冒险航行。严把船舶适航、船员适任关,严厉打击客货运输船舶超员超载、非法载客、非法营运等行为。加强港口生产作业现场监管,重点检查企业危险货物作业管理、港口公用基础设施(锚地)的建设维护、安全运行状况以及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编制等有关安全要求落实情况。

公路水运工程方面。下发《关于立即开展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检查切实做好冬期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明确以危大工程管控、施工现场和项目驻地消防安全管理、关键岗位人员履职、冬季施工作业和重点时段、节前安全隐患排查为重点,要求各工程项目开展自查自纠,围绕重点检查内容,对各项目自查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抽查,发现隐患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实施挂牌督办,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未认真开展自查整改的工程项目予以通报。

保持高压,全力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紧盯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问题顽疾,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强化治理,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自查自纠,科学评估风险等级,分级管控风险,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不放心”的重点隐患、重点场所进行逐一梳理,制定落细盯紧看牢具体措施,特别是对于今年以来排查出来的重大事故隐患,逐一督促企业整改的同时,深化“回头看”成效。

二是周密部署重要时段和重要节日安全生产工作,合理制定执法计划,聚焦两客一危、港口、公路水运工程等重点生产经营单位,旅游景区、汽车客运站等重点窗口地区,高速公路服务区、渡口码头等重点区域,采取源头检查和路面执法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

三是统筹抓好雾雪冰冻等极端天气应对,加强分析研判和监测预警预报,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值班员24小时在岗值班制度,健全完善各类应急处置预案,开展针对性应急演练,提前落实各项应急准备,确保遇有紧急情况,科学高效快速处置。(宁交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