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制度体系 明确职责分工 努力提升南京交通工程监督质效
责任编辑:市交通运输局
文章来源:南京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3-09-19 16:40 阅读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一步加强南京市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和行业安全监管工作,推进市、区两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南京市交通运输局结合本地区实际,印发了《关于明确全市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分工的通知》(以下简称《工作分工》)。
《工作分工》明确全市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并对区级交通工程监管项目的范围进行了界定;统一了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主体,规定同一项目的质量监督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由同一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实施;对区级实施的特别重大交通项目,采取“市区共监”,实施联合监管。
《工作分工》的印发,有助于进一步理顺市、区两级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体系,确保南京交通建设工程监督工作与《条例》有序衔接配套;有助于增强《条例》实施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提升监督的质量和效果。在此基础上,市级交通主管部门定期对各区质量安全监管的履职情况开展督导检查,提升区级履职能力和水平。市级交通执法部门从强化监管力量和资源的协同联动入手,深入推进“市区共监”,实施市区联合监管,开展业务培训指导,协助指导案件办理,组织各区参与层级督查和交叉互查,加强技术交流和业务指导,进一步提升全市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监督质效。(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